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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电子火花发生器

高频电子火花发生器符合,标准:IEC 62560:2011 在条款内容上非常类似于 IEC 60968:1988+A1:1991+A2:1999.


高频电子火花发生器

标准概述:

IEC 62560:2011 在条款内容上非常类似于 IEC 60968:1988+A1:1991+A2:1999.
其主要差异在于:
1. 引入自镇流LED灯概念。
2. 灯头种类有所扩充,除E14, E27, B15d, B22d 外,还包含GU10, GZ10, GX53, E11, E12, E17, E26 等。
3. 灯头扭矩测试分新灯和使用过的灯两种状态进行。
4. 异常故障测试条款作了较大修改, 改为:
A. 极端电气条件(调光灯)
    如果灯上标识的是电压范围,应以该范围的最大值为试验电压,除非制造商宣称有另外的最大电压。灯将在环境温度点燃,且调节至制造商所标识的最恶劣电气条件或将功率升至额定功率的150%。试验持续进行直至灯热稳定。若灯头温度在1 h内变化未超过1 K,则认为达到稳定条件.灯应可承受此极端电气条件至少15 min,此15 min包括稳定时间。如果灯安全失效且已承受极端电气条件15 min,符合各项安全的要求,则判定试验通过。
    若灯内含有自动保护装置或限制功率的电路,应在限制功率的条件下点灯15 min。如果在此期间内,自动保护装置或电路有效地限制了功率,且符合各项安全的的要求,则判定试验通过。

B. 极端电气条件(不可调光灯)
    标识不可调光的灯应尽可能按照A 条件,即在制造商标称电气条件中取最不利的状态下进行测试。如果灯上标识的是电压范围,以该范围的最大值为额定电压,除非制造商宣称有另外的最恶劣电压。

    在上述A和B试验中,灯不应该发生着火或产生可燃气体或烟雾的现象,且带电部件不应变成可触及的。
采用高频火花发生器检验从零部件释放出的气体是否是易燃的。
试验后易触及的部件不能变为带电体和满足相应的绝缘电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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