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厂家在防护等级测试中要求仅考核产品通电后功能,而非按GB/T4208标准考核防水防尘。原因可能包括产品价值高、市场用户需求、对标准不熟悉或产品外观结构不符合试验要求。这种只考核功能的方式与标准核心思想相悖,不可取。
近日,我们在防护等级测试过程中遇到很多厂家,要求不考核产品壳体内部是否进水,是否进尘,仅考核产品通电后是否可以正常工作。这个要求和检测标准GB/T4208标准中的判定方式截然不同,厂家为何有这种要求呢,可能会有以下的原因:
1)产品属于一体成型的产品,没法打开,产品价值高,破坏性打开后,产品损坏,导致重大的经济损失;
2)市场的最终用户要求产品在工作状态或贮存状态下,防水或防尘试验后,样机只要可以正常工作就可以采用;
3)对于防护等级检测标准GB/T4208-2017,IEC60529:2013不是很熟悉,如果只考核是否通电工作正常,可采用其他的检测标准进行测试;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产品本身的外观结构设计就不符合防护等级试验的要求,没有任何密封防护设计,没法考核是否进水,只能看功能。
GB/T4208-2017,IEC60529:201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
对于外壳防护等级测试,仅考核产品是否具备相应的防尘能力、防水能力以及防止人体是否靠近危险带电部件的能力,若只考核功能,和检测标准的核心思想是背道而驰,必然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