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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角状物机械撞击的验证要求

10.2.101.8 耐角状物机械撞击的验证
    本试验适用于所有类型的PENDA-O。
    本试验应使用10.2.101.5.1中描述的撞击试验的器具,但质量为5kg的钢质撞击物且终端形状如图10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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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8 耐角状物机械撞击试验的撞击物


    撞击物应提升到0.4m高度后再使其下落,以撞击被试成套设备的表面,并提供20J的撞击能量[见图103a)和103b)]。
    每次试验应包括对成套设备处于正常使用位置时能看到的每个垂直表面中心点的一次撞击。每次试验撞击可用不同的外壳。
    如果外壳是圆柱形的,试验包括三次撞击,每次撞击的位置要有120°的角位移。
    试验1应在成套设备置于10℃~40℃间的周围空气温度中至少12h后,在此温度间进行。
    试验2应在成套设备置于—25-50℃的温度中至少12h后,立即在10℃~40℃间的周围空气温度下进行。
    通过检查,如果由于撞击导致的裂纹在直径不超过15mm的圆圈内,则认为通过了此试验。如果撞击物的尖端部分穿透了成套设备的外壳,其所形成的孔应不能插入直径4mm带半球形尖端的塞规,插入塞规时,施加5N的力。

10.2.101.9 拟嵌入地面的基座的机械强度试验
    本试验仅适用于一种PENDA-O。

耐角状撞击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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