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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无关节试验探棒检查防止触及危险运动部件案例分析
用无关节试验探棒检查防止触及危险运动部件案例分析
一、案例问题
无关节的试验探棒相对于有关节的试验探棒更光滑,有时会出现用不同的试验探棒结果矛盾的现象:
用无关节的试验探棒可以戳进网罩触及运动部件,不合格;
用有关节试验探棒检查不能戳进网罩,合格。
图1 无关节的试验探棒
图2 有关节试验探棒
(图片均为实拍图)
应该用有关节的还是无关节试验探棒检查防止触及危险运动部件?
二、案例分析
笔者个人认为,应该用“有关节的试验探棒”检查防止触及危险运动部件,理由如下:
1、根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20.2条款字面上的规定(标准条款内容详见下文),是类似IEC 61032中B型带圆形限位板的试验探棒直接施加力检查防止触及危险运动部件,并未出现“无关节试验探棒”字样。
2、基础性标准GB/T 16842-2008《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检验用试具》(IEC 61032:1997,IDT)中也没有找到“无关节试验探棒”内容。
3、至于受力情况下关节可能弯曲的问题,可以将有关节试验探棒的关节部位螺钉拧紧即可施加5N力而不弯曲。
综上所述,GB 4706.1-2005标准20.2条款中“用一个类似于IEC 61032(GB/T 16842—2008)中规定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一个不超过5N的力”应是“有关节的试验探棒”。
三、标准条款
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
20.2器具运动部件的放置或封盖,应在正常使用中对人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应尽可能兼顾器具的使用和工作。
注1:有些器具无法实现完全的防护,如缝纫机、食品混合器以及电动刀。
防护性外壳、防护罩和类似部件,应是不可拆卸部件,并且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注2:通过使用试验探棒,使互锁装置失效从而能打开的外壳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意外地再次接通,不应引起危险。
注3:其内部带有的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能引起危险的器具示例有:食物混合器和榨汁机。
通过视检、第21.1的试验以及用一个类似于IEC 61032(GB/T 16842—2008)中规定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一个不超过5N的力,检查其是否合格。但该试验探棒具有一个直径为50 mm的圆形限位板,以替代原来的非圆形限位板。
对带有那些诸如改变皮带张力那样的可移动装置的器具,要在将这些装置调到它们可调范围内最不利的位置上进行试验探棒试验。必要时,将皮带取下。
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危险的运动部件。
GB/T 16842-2008《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检验用试具》(IEC 61032:1997,IDT)标准
检验用试具清单
检验用试具及其应用的比较见表1。其他标准宜通过代码(第2栏)和简述(第4栏)引用本标准的试具,而不是简单复制第3栏的相关数字。
表1 各种试具